{{ 'fb_in_app_browser_popup.desc' | translate }} {{ 'fb_in_app_browser_popup.copy_link' | translate }}
{{ 'in_app_browser_popup.desc' | translate }}
{{word('consent_desc')}} {{word('read_more')}}
{{setting.description}}
{{ childProduct.title_translations | translateModel }}
{{ getChildVariationShorthand(childProduct.child_variation) }}
{{ getSelectedItemDetail(selectedChildProduct, item).childProductName }} x {{ selectedChildProduct.quantity || 1 }}
{{ getSelectedItemDetail(selectedChildProduct, item).childVariationName }}
感謝 風傳媒 提供,本文轉載自:百國免簽與赴美免簽:楊進添回憶錄《永晝不息》選摘(2)

近年,國人對於入境許多國家可享免簽的便利性應該都很有感,尤其對需要前往海外洽談生意的國人來說,不需要因為等待簽證核發而錯失商機,應該有相當大的助益。
我在外交部長任內,曾收到馬英九總統交辦的一項任務,就是希望建國百年時可以達到百國免簽的目標。讓我既感謝又慶幸的是,經過所有外交部內同仁和外館派駐同仁的努力,原本二○○八年給予台灣免簽待遇的國家只有五十三個,到二○一一年三月底增加六十個,達到一百一十三個,成長率為一一五%,如期達成「建國百年百國免簽」目標,其中九十四個與我沒有正式邦交。
回想起來,此任務最困難的部份是,如何讓歐盟國家同意。當時歐盟官員都認為「不可能」,但外交部(特別是歐洲司和駐歐外館人員)都沒有放棄。
由於馬總統的「活路外交」及兩岸政策獲歐盟多次公開肯定,我外館人員因而獲得更多洽談機會。二○○九年三月,大英國協給我免簽待遇成為一塊敲門磚,外交部同仁積極以英國為例,動員駐歐外館人員向歐盟遊說。
終於,透過捷克在歐盟提案,歐盟申根國家予我免簽案一路從歐盟執委會、歐洲理事會,最後進到歐洲議會,前後經歷十五道複雜的行政與立法審議。過程當中,歐洲司和外館同仁常忽略時差參與會議,或即刻提供各種資料。後來時任歐洲司司長李光章告訴我,此案在歐盟和各個國家召開不下一百五十次會議,我外交人員場場嚴陣以待。
經過一次又一次努力,此案終於在二○一○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獲歐盟部長理事會採認通過,二○一一年一月十一日正式實施我國免申根簽證待遇。二○一一年一月七日外交部舉辦「歐盟予我國免申根簽證待遇」慶祝茶會時,馬英九總統、行政院長吳敦義、立法院長王金平特別出席,馬總統於會中強調,「這是一甲子以來最大的外交成就」。事後,國內多個企業工商團體特地向外交部致意,表示申根簽證將大大提升台灣之於歐盟的經貿競爭力。
其實當時我內心仍有個小小遺憾,就是無法在建國百年之際將美國納入百國免簽之列。還好在我離開外交部轉往總統府任職秘書長幾天之後,就由接任外交部的林永樂部長宣布獲得美國免簽待遇,算是讓我放下心中一塊石頭。
在此我特別想分享花了最大心力的美國免簽協商過程,盼為當時的外交免簽工作留下一些紀錄。
爭取建國百年達到「百國免簽」目標過程中,馬英九總統特別在意的就是美國、澳大利亞、馬來西亞、菲律賓、越南及緬甸等六國的免簽,因為這六國都是國人時常前往的國家地區,其中又以美國最具指標性。然而,美國經歷過九一一恐怖攻擊,對於入境管控嚴謹,加上過去國人偶有「跳機」行為,要爭取美國對我開放免簽並不容易。
美方先是提出多項要求,包括:國人必須親辦護照、護照照片需現場拍攝、國人整體申請簽證拒簽率須降至五%以下、遺失護照須立刻通報及掛失並不得再使用、辦護照同時要具備良民證、護照要全面改為IC晶片並記錄所有者生物特徵等等。
美方的理由是,我國護照常委由旅行社代辦,可信度並非百分之百,且我國曾發生三十幾本護照遺失事件,足見有護照買賣集團存在,因此美方相當堅持護照親辦的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