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:羅伯.葛特利(Robert Gottlieb)
編輯社會名流的著作或許能見度很高,其實只是我工作的一小部分。我仍然認為我的主要角色是虛構作品的編輯。我進「肯納夫」工作後,經手的最重要小說家是約翰.齊佛(John Cheever)。那時候他顯赫的職業生涯一帆風順:他已經出版了幾本精彩的短篇故事集,「瓦普夏特」(Wapshot)系列接著上場,而且相當成功。他在「肯納夫」出版的第一本書是《子彈公園》(Bullet Park),一本當代美國生活黑暗、晦澀不明的寓言。我認為這是他迄今最好的小說,但是銷售成績差強人意,我有點失望。之後是《蘋果的世界》(The World of Apples),也是一本故事集。接著是立即暢銷、甚至衝上暢銷書榜第一名的《放鷹人》(Falconer),我非常訝異,齊佛也因此重拾美國一線作家的聲譽。《放鷹人》有煽情的元素,而且寫得有力,但我不覺得它比《子彈公園》有意思。
我後來想到,既然他現在名聲如日中天,該把他最好的短篇、也是公認他最好的作品編選成冊,再收入另一個更大的選集中。約翰聽了我的建議後說,他不懂為什麼要做這種事:因為這些短篇以前都收錄在多個選集裡面,但是一本都賣不出去。「至少,我想要這本書, 我想要讀、想要有、還想要出版」。我跟他說,他一分力氣都不必出:我會讀完他寫過的每一個短篇,編出目錄,並列出我的選擇,他可以按他的意思去蕪存菁,也許還可以寫個簡短的導讀。成功了。我們的共識是,他在戰前寫的短篇其實只是速寫,不必收進選集。我記得他刪掉一個我選的短篇,另外選了兩個。「肯納夫」的高手、藝術總監羅伯特.史古德拉里(Robert Scudellari)(《美國文庫》整體視覺效果就是他設計的)設計了一個非常棒的書衣:銀色粗體字壓在高明度柿子色的背景上。一九七八年,《約翰.齊佛故事集》(The Stories of John Cheever)誕生了,接踵而來的是歡呼、嘉獎、花束,盤據暢銷書排行榜好幾個月和獲得普利茲獎。當然,約翰再也不必擔心他的財務狀況。數十年後回首,我們終於確定齊佛得以位列廿世紀美國最優秀的小說家,就是因為這本選集。
我與齊佛還有一些重要的互動,是在他過世後才發生的:因為他的家人找了我以及另外一、兩家出版社討論如何處理他的日記。日記總字數大約三百萬到四百萬字,打在非常小張的活頁筆記紙上,依照時間順序保存,打字稿的品質很糟糕,需要專業打字員再繕打一次。我那時即將卸任「肯納夫」總編輯,還沒到《紐約客》任職,但我看得出來,這幾百萬字的落差很大;即使如此,這個機會千載難逢,是個難得而且巨大的成就。還沒上任的「肯納夫」新總編輯索尼.梅塔(Sonny Metha)欣然同意,而且我們出的價碼高於取得相應權利的合理價碼。畢竟,我們怎能眼看它逃離「肯納夫」,也就是齊佛的出版社,而不留下它呢?
《約翰.齊佛日記》(The Journals of John Cheever)是我編輯過最困難的書,一方面是我訂的編輯原則使然,另一方面是因為日記中有過多陰鬱又悲慘的內容。要不是齊佛家族支持(同意編輯工作完全由我自主,而且從未打折扣。)我不可能完成編輯《日記》的工作。想想日記裡記載的一些痛苦和殘忍的事(是的,我沒說錯,就是殘忍這個詞),接下這本書的編輯工作,還真需要無比勇氣。
由於《紐約客》與齊佛長期合作,我決定《紐約客》也以大篇幅刊出《日記》。因為當時「肯納夫」和《紐約客》都是紐豪斯旗下的公司,所以一稿兩用沒有實際困難,我也得以同時編輯雜誌上的齊佛與書上的齊佛。我決定除了編輯齊佛作品免不了的文字修飾外(還好他的天份沒有延伸到標點符號和拼字的天賦),原則上日記本體一字不動、全文照登。《紐約客》前後刊登了九個時間段的齊佛日記,刊登的原則是每三個時間段一批、每一批刊登三個選段,每批刊登的時間差距六個月。除了顧及讀者需要喘一口氣,我也需要,因為這工作極端困難,也因為我對於一頭鑽進齊佛的內心地獄憂心忡忡。但是,能夠編輯這份寫作品質非凡的的日記,我也覺得振奮,我還欽佩他願意誠實直視自己。我估計,《約翰.齊佛日記》在《紐約客》上大約刊登了十五萬字(書版的字數也許比雜誌版多兩萬字。)
知名編輯和書評泰德.索羅塔諾夫(Ted Solotaroff)當初也獲齊佛家人邀請出版日記。他在《國家》(The Nation)雜誌發表的書評裡說,他收到我們寄給他剛完成的《日記》,讀了幾小時後,覺得這些日記「單調」地讓他提不起勁。他寫道:「所以,我發現自己迷上了《紐約客》去年開始刊登的《日記》選段時非常驚訝,而且讀來一點都不覺得沮喪。」他繼續說:「這是編輯羅伯.葛特利精選的版本,字數大約是日記總字數的百分之五。此外,因為他編選出這麼一份前後連貫的作品,我對他的編輯能力的景仰更多了一分。它呈現了齊佛一生全貌。也許可以稱之為齊佛的最終稿:簡潔、清晰、動人,充意味深長。《天使望鄉》出版後,我就沒有看過這種編輯功力。」就算我這一輩的編輯中最謙虛的一位,也沒辦法抗拒誘惑,不引述下面這段話:雖然湯瑪斯.伍爾夫的編輯,偉大的麥克斯威爾.柏金斯已經過世七十年,他仍然是典範中的典範。
這段在齊佛過世後才發生的漫長編輯過程,讓我覺得和他的距離拉近了些。相形之下,他在世時,我們保持距離的工作關係,幾乎就像鬧劇一樣惹眼。工作時,齊佛中規中矩、甚至冷淡,至少,我們共事的時候如此。我不記得和他同桌吃過飯,但我記得,我和瑪麗亞到他和他妻子瑪麗在奧西寧(Ossining)的家至少拜訪過一次(瑪麗亞的父親和齊佛是《紐約客》的好同事,他們都討厭負責小說的編輯,就像瑟伯和佩爾曼討厭史恩先生一樣。)他從不抱怨、也不熱衷與作家身分相關的事。他總是客客氣氣、配合度也很高。但到了他生命晚期,身心嚴重崩潰時,卻一反常態,變得視錢如命。
大體上,他對「肯納夫」和我是滿意的,但我是陰錯陽差才知道他的態度,而且就那麼一次而已。一個週末,我在家邊聽廣播節目邊工作,忽然聽到他的聲音。那是個音樂節目,正在播出名流來賓分享最喜歡的曲目的單元。那週邀請的名人是約翰,我還記得他最喜歡的曲目之一是卡拉絲演唱《茶花女》的詠嘆調。節目主持人趁著準備播放下一首來賓的曲目時,問了他一些問題。我聽到的問題是:「那本短篇小說集非常成功,還贏了普利茲獎,現在全紐約的出版社應該都在爭取你吧?」約翰回說:「是的。但是我的出版社『肯納夫』和我的編輯羅伯.葛特利做的很好,所以,為什麼我要換出版社?」我想,對齊佛來說,這段話可能太個人了,以致他沒辦法當面對我表達。
我在編輯齊佛最後一本書、中篇小說《多棒的樂園》(Oh What a Paradise It Seems)的時候,曾有一刻竟然為了一個編輯決策舉棋不定。我覺得這本書寫的的確漂亮,但對結局卻拿不定主意,因為現有結局就像小說沒有完全寫完一樣。我還記得,在那短暫的一刻,我自問自答:你以為你是誰啊?竟然想告訴約翰.齊佛,他的小說有些地方得重寫?接著,我提醒自己,他當初主動找上「肯納夫」,就是希望我負責編輯他的作品,而建議作者那些地方需要改,是我領「肯納夫」薪水該做的事情,想到這,我回了回神。他很快就抓住我要傳達的重點,不僅沒有反抗、沒有抱怨,還馬上動筆強化小說結局。我鬆了口氣,也上了一課。
齊佛轉投「肯納夫」門下,與童妮.莫里森(Toni Morrison)的作品在「肯納夫」出版幾乎同時。她曾在「蘭登書屋」大學部門任職編輯,然後轉到大眾書部門,網羅了不少非裔美國人作家在「蘭登」出書。她的第一部本小說《最藍的眼睛》(The Bluest Eye)是由「霍特」出版,書評報以熱烈掌聲(非常對),鮑伯.伯恩斯坦說(也非常對),她是「蘭登」的編輯,又是這麼好的作家,卻跑到別的地方出書,講不過去。既然「蘭登」不是好去處,那就來「肯納夫」吧,尤其我們喜歡並且尊重對方(雖然我們不是那麼熟。)那是一九七二年的事,第二年我們出版了她的第二部小說《蘇拉》(Sula),這是我編輯的第一本她的書。四十多年過去了,就在我寫這段文字前不久,「肯納夫」出版了她最新的作品《上帝幫助孩子》(God Help the Child)。
天註定我們合作無間。雖然我們背景南轅北轍,但年齡完全一樣,更重要的是,閱讀喜好也相同。而且,最重要的是,我們讀書的方式與習慣一樣,所以,只要我提出建議,不論是某個句子的問題,或是主要結構的問題,她馬上就知道原因。例如,我認為她後期的一本作品,後三分之一需要大幅擴展,她聽了就理解,並且迅速、完美和毫無脾氣地解決了這個問題。
我對她還有什麼可用之處?我雖然沒有記下我每一次介入作者寫作或作品的過程,但我確實記得,我要求她放棄《蘇拉》初稿的開篇第一段,因為裡面提到讀者不會喜歡的雞。此外,我也把手伸進幾本作品的書名,最有趣的一次更名是把書名從《Mercy》改為《A Mercy》,如果你了解這本書,就會知道這個更動對這本書有多重要(我剛好也覺得這是她最具分量的作品。)我們真正的歧見只有一個:逗號。她恨逗號、我愛逗號。我放進去,她拿出來,然後我們交易。我猜,她不像我一樣如此需要逗號,因為她在聽文字,標點符號會由腦提供。而我在讀文字,無緣享受她那誘人聲音的好處。
我最近為了寫這本書,問了她一些事情,她提醒,我還介入過《寵兒》(Beloved)。我都忘了,她在寫一本關於美國黑人歷史、而且非常長的長篇小說。《寵兒》是前三分之一,第二和第三部故事發生的年代則晚很多。我讀完《寵兒》時,我只對她說,「可以停了。妳已經把小說寫好了。」(而且,還真是好看的小說!)
即使如此,現在想想,我覺得我為她做的兩件最有用的事,都和文字無關。《蘇拉》出版後,我對她說(大意):「童妮,《蘇拉》是完美的作品:內斂、精確、由妳完全掌握,就像一首十四行詩。但妳不必再寫一樣的小說,妳應該放開自己,讓自己走了。」她完全明白我的意思,因為她已經朝著我的建議努力,但是我的建議消解了她的疑懼,讓她得以持續創作如《所羅門之歌》(Songs of Solomon)這種雄心勃勃的小說。《所羅門之歌》獲得莫大成就之後,我對她說:「妳得辭職,不要當編輯了。妳得當個全職作家。那才是妳該做的事。」她的財務狀況現在穩定的多,但那時候她提醒我,她是單親媽媽,還有兩個年紀還小的兒子要養,我回答說,「妳的經紀人和我會解決錢的事情。妳只要寫就好。」這件事再一次證明,她知道她該做什麼事,她需要的只是一臂之力。
我講了這麼多不同的作家和編輯的互動方式,為的是證明,只要一方相信另一方的判斷和善意,不論雙方如何互動,都可以產生成效。作家放開心胸、屏棄自我,才聽得見編輯的建議;編輯知道作者包容、自信,會接納或放棄他的建議,才會暢所欲言。許多人把童妮當成一位名伶,正好相反:她是位藝術家和藝術工作者,始終如一。
我絕不是「肯納夫」唯一負責小說作品的編輯。茱蒂絲.瓊斯在「肯納夫」比我資深,她第一天上班就負責編輯約翰.厄普代克(John Updike)的作品。對約翰來說,我們除了在設計和製作方面要達到他的要求外,幾乎無法替他做什麼事情。事實上,書的設計與書衣文案基本上也是出自他手。要是他投身出版業,不難想見會是多麼優秀的出版人!但是,他卻不太碰廣告、宣傳和銷售的事情,對錢尤其沒興趣,嚴格限制每年我們支付給他的金額。我得知他也不收預付版稅時,覺得心裡不安。(我尷尬的是,因為他從來不用經紀人,我們可能不小心佔了他便宜),他解釋說,他不希望他的孩子成長時,覺得自己是有錢人家的小孩(但他再婚後,這個想法就變了)。
我到《紐約客》任職前,因為負責出版他的書,遇見時總會愉快地打招呼,除此之外,我根本不了解他。他覺得《紐約客》與他漸行漸遠。我記得他有一次對我說,他愈來愈覺得「肯納夫」已經成為他的專業歸宿。等我到《紐約客》上班後,花不少時間分派書評,我提議他可以評論的書有兩本,一本是《美國文庫》版的辛克萊.陸易斯(Sinclair Lewis),另一本是大部頭的科幻小說選集。他完全投入這類任務,我們在這類作品上的合作也非常愉快。《紐約客》著名首席文稿編輯艾蓮諾.古德(Eleanor Gould),以評判文章好壞不留情面知名,厄普代克是少數幾位敢正面抵抗古德的作家。我記得有一次和他一起過目《紐約客》內部稱為「古德校對稿」的稿子,他盡力表現的漫不經心地說:「哦,艾蓮諾覺得這邊少了個括號,我們就讓她一次吧。」她逮到他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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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籍介紹
本文摘錄自《嗜讀者:改寫美國文學史的傳奇編輯》,東美出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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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羅伯.葛特利(Robert Gottlieb)
譯者:林少予
從讀到編,最後動筆寫自傳,
還有什麼比人的生活更迷人──羅伯.葛特利
二十世紀下半葉最偉大的編輯回憶錄
「出版,本質上就是將自己的熱情公諸於世」
──獻給熱愛工作的每個人
在六十多年的編輯生涯中,羅伯.葛特利先後擔任「Simon & Schuster」、「Alfred A. Knopf」出版社和《The New Yorker》週刊總編輯。他們都是他的作家──
電影明星洛琳.白考兒與凱薩琳.赫本;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朵麗絲.拉辛、童妮.莫里森;小說家約翰.厄普代客、約翰.齊佛、約瑟夫.海勒、諾拉.艾芙倫;著名類型小說家約翰.勒卡雷、麥克.克萊頓;歷史學家芭芭拉.塔克曼等人。
羅伯.葛特利不愛大自然、不關心體育競賽、絕少交際應酬。他的興趣是讀書、他的工作是編書。《紐約時報》形容他是「嗜讀者」,本書正是這位嗜讀者提筆寫下的出版傳奇回憶錄。
他替《華盛頓郵報》的葛蘭姆夫人編輯自傳,自傳出版隔年就獲得普立茲獎。
他也是柯林頓總統自傳的編輯,為了讓柯林頓明白,編輯與作者不平等的結局一定會搞砸他的自傳,他對柯林頓說:「不是我替你做事,是你替我做事。」結果自傳出版後不到幾個月,就賣出兩百萬本。
他負責編輯鮑伯.卡羅的《詹森傳》,結果四十七年過去,第五卷到2018年還沒完成。他是編輯,他可以等,也願意等。
他二十四歲進入出版社,靠的是從小大量閱讀的成果,從此他就沒有做過與閱讀無關的工作。他的讀書名言是「沒讀過的就不是真的」。
這位改變美國文學的人物,帶領我們走進出版的黃金年代。
本書特色
- 二十世紀下半葉最偉大的編輯回憶錄,被認為是改變美國文學的人物。
- 《華盛頓郵報》譽為「繼與海明威、費茲傑羅合作的麥克斯威爾・柏金斯之後最重要的出版人」。
- 出版史上首創 #將推薦語放上書衣正面、#將作者彩色人像照拿來促銷書籍。
- 葛特利操刀的作家贏得諾貝爾獎、曼布克獎、普立茲獎和美國國家圖書獎。
- 譯者林少予為本書增補許多註解,帶領二十一世紀讀者進入葛特利所在的黃金年代。

責任編輯:翁世航
核稿編輯:丁肇九